為切實筑牢縣域糧食安全防線,強化縣級成品糧儲備全鏈條管控,提升縣政府糧油市場調控與應急保供能力,進一步規范成品糧油儲備全流程管理,結合我縣實際,對《鄯善縣縣級成品糧儲備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一、修訂背景
糧食儲備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物質基礎,是調節市場、穩價保供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壓艙石”。原《鄯善縣縣級應急成品糧儲備管理辦法》自2021年印發實施以來,在加強縣級成品糧儲備管理、發揮儲備糧調控作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執行近5年時間。近年來,隨著糧食政策的調整和糧食安全保障要求的不斷提高,國家及自治區相繼出臺了《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自治區地方成品糧儲備管理辦法(試行)》等法規政策,對縣級成品糧儲備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明確了新舉措,結合實際進行優化和完善。
二、修訂主要依據
1.《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政府令224號)
3.《自治區地方成品糧儲備管理辦法(試行)》
三、主要內容
新修訂《鄯善縣縣級成品糧儲備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條。
第一章“總則”。對《辦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據,成品糧儲備的定義及相關部門職責等予以明確。
第二章“儲備計劃”。規范儲備品種、規模、布局報批程序,明確三方聯合下達儲備實施計劃。
第三章“儲存管理”。規范儲糧選址布局、承儲企業遴選標準及準入條件;細化企業保管責任、禁止性行為;管飯代儲審批、成品糧入庫時效與全周期質量管控。
第四章“輪換與費用管理”。實行成品糧動態輪換,核定最低庫存保有量;明確財政補貼核定、撥付、盈虧處置規則;規范入庫成本核定、專項貸款管理和企業報送統計資料要求。
第五章“動用”。建立動用預警機制,列出儲備動用適用情況,規范動用方案報批、組織實施流程,緊急情況下可由縣人民政府直接下達動用指令。
第六章“監督檢查”。明確糧儲、財政、審計監管職責,落實整改處置、企業配合檢查義務,設立違法違規舉報處置制度。
第七章“附則”本辦法自2026年7月12日起施行。鄯善縣人民政府2021年1月12日印發的《鄯善縣縣級應急成品糧儲備管理辦法》(鄯政辦發〔202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