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園藝場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吐魯番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關于核查消失文物情況的函》及《自治區文物局關于消失文物核準確認情況的函》要求,經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調查、吐魯番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核查和自治區文物局現場核準確認,我縣共有2處不可移動文物確認消失。
經調查,上述文物點原址因歷史時期城鄉建設活動修建其他建筑,原有建筑已拆除并被其他建筑占用,文物本體已不存在,不再具備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條件。經市、自治區兩級文物主管部門核查核準,確認上述2處不可移動文物消失,現將核準確認消失不可移動文物名單予以公示。
各鄉鎮人民政府,園藝場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縣直各有關單位要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責任,加強文物日常巡查和監管,健全文物安全長效機制,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利用各項工作。
鄯善縣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附件
鄯善縣核準確認消失不可移動文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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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物名稱 |
三普編號 |
文物級別 |
文物類別 |
核準情況 |
消失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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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其克村部舊址 |
652122-0011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 |
確認消失 |
原址因城鄉建設活動修建其他建筑,原有建筑已拆除,文物本體滅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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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吐峪溝鄉政府舊址 |
652122-0053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 |
確認消失 |
原址因城鄉建設活動修建其他建筑,原有建筑已拆除,文物本體滅失。 |

